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汤阴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汤人社〔2020〕34号)文件精神,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质就业援助服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范围
具有汤阴县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志愿兵。
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劳动力优先安置。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一:保洁员1人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限女性;
3.年龄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12月27日之后);
岗位二:乡镇协管员2人(工作地点:瓦岗乡)
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27日之后);
4.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沟通表达能力强。
5.工作细致,认真负责。
岗位三:协管员4人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12月27日之后);
4.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会操作电脑,熟练应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长虹路东段)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应身份证明一式两份进行现场报名,汤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确认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输入数据库。
(四)招聘方式:保洁员以面试方式从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择优录用;协管员、乡镇协管员以上机测试加面试的方式从报名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择优录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的;
2.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的;
4.曾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过,因本人原因辞职的;
5.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再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订立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应与补贴期限一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享受政策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2-6205468 0372-6208915
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